【摘要】网络环境下的深度链接行为是一种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,其社会危害性甚至远大于实行的直接侵权行为,虽然该行为因其并非直接侵犯著作权控制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,分析其构成要件完全可以符合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帮助行为,可以上升为刑罚可罚性的犯罪行为,与直接侵权的实行行为应在理论上可以构成片面共同犯罪,但由于网络环境下该帮助行为构成片面共犯存在认定上的困境,而以共犯正犯化解释该行为能更好地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
【关键词】
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 2015-11-23
《河南图书馆学刊》 2015-11-23
《糖尿病新世界》 2015-11-23
《江西警察学院学报》 2015-11-23
《陕西科技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》 2015-11-24
《陕西科技大学学报(自然科学版)》 2015-11-24
《医学教育管理》 2015-11-24
《课程教育教学研究(德育研究)》 2015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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